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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生院:做好我校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校内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发布时间:2019-02-22

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网讯】人大研究生院发布做好我校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校内选拔工作的通知,详细内容如下:

各学院、各研究生:

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的要求,2019年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2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具体要求请参看《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46),现将校内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入下:

一、 选派类别及基本要求

1.选派类别:

我院校内选拔选派类别为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

2.基本要求:

申请人需为我校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且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居权),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请参看《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46)

二、 申请流程

1. 申请准备:3月20日前

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在3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教务老师提出申请意向,学院汇总后于3月20日15:00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2. 学生申报:3月20日-3月31日

经所在研究生院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相关材料按各学院具体要求提交学院审核。

3. 学院评审、公示并推荐到研究生院:4月4日下午15:00前

各学院依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审核申请人基本信息和申请材料,汇总并公示学院审核结果。并于4月4日下午15:00前将学生申报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4. 研究生院审核并公示:4月5日-4月9日

研究生院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要求审核各学院推荐材料,确定校内选拔推荐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5. 学校上报材料到国家留学基金委:4月9日-12日

国际交流处依据校内选拔推荐名单,上传相关推荐材料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上报相关名单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6.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评审:4-5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资助名单,并于2019年5月公布录取结果。

三、 提交材料要求

严格按照《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研究生类别申请人)》(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49)的要求执行。具体相关材料的要求参照《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grs.ruc.edu.cn/info/1017/1670.htm)的要求执行。

特别说明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务必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我校专用表格(见附件1)。

四、 咨询电话:

研究生院 王老师62511376,国际交流处 张老师 62516909

研究生院

附件【附件1: 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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