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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

研究方向:法学方法论、民法总论、商法理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行为法

任教课程:

学历学位: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本科;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博士学位

  荣誉奖励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建设部法律顾问,北京市公安局专家咨询员,福建省政府顾问,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1987年《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所有权问题的探讨》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和政策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1992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届吴玉章奖学金优秀教学奖

  1992年专著《民法新论(上、下)》获北京市高等学校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优秀奖

  1992年主编教材《民法教程》获司法部部级优秀教材奖

  1995年获中国法学会“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1995年获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5年主编教材《民法•侵权行为法》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三届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

  1995年主编《人格权法新论》获第九届中国图书评论奖

  1995年《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研究》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1996年获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

  1996年论文《关于我国物权法制定中的若干疑难问题的探讨》获“中国法治之路”青年法律论文二等奖

  2002年,《司法改革研究》一书,获吴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奖

  2002年,《司法改革研究》(修订版)一书,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2002年,《违约责任论》一书,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等奖

  2003年,《民法》一书,获教育部优秀教材二等奖

  2003年,《司法改革研究》(修订版)获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003年,获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

  2003年,《物权法研究》获国家图书奖提名奖

  2004年,《民法总则研究》获国家图书奖

  2005年,获第五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2005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2006年《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王利明教授主编)荣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等奖

  2007年,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2007年,获评“中国十大教育英才”称号

  2007年,《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入选新闻出版总署第一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

  2008年,获评“2007年度中国法治人物”称号

  2008年,荣获百场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最佳宣讲奖”

  2008年,《物权法研究》(修订版,上、下卷)荣获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先后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等奖(两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法学教材一等奖、第六届国家图书奖、第九届中国图书奖、第十四届国家图书奖、第四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奖、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四届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等十余个国家级、省部级重要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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