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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生院:关于集中办理2019年第一批研究生参加境外学术活动资助申请的通知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发布时间:2019-03-04

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网讯】人大研究生院发布关于集中办理2019年第一批研究生参加境外学术活动资助申请的通知,详细内容如下:

各学院、各位同学:

依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境外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管理办法(2015—2016学年研政字7号)》的要求,结合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开展2019年第一批研究生参加境外学术活动资助申请集中办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1.申请人向学院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以各学院要求为准。

2.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15日(星期五)前

二、申请流程

1.符合规定的申请人(我校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具体申请条件参见管理办法要求)于学院要求的截止时间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资助申请。打印《研究生参加境外学术活动资助申请表》,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学院审核。

2.学院参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境外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管理办法(2015—2016学年研政字7号)》的要求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将符合要求的学生申请于9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对学术水平不高、不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不得予以推荐。

3.研究生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公示资助名单,并会同财务处完成资助报销手续。

三、材料提交要求:

1.学生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a.研究生参加境外学术活动资助申请表(由研究生教务系统http://portal.ruc.edu.cn/ypy/index.jsp中“科研基金与资助——学术活动资助申请”栏目填报后生成,须经导师、主管院长审核,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b.中国人民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或赴台批件)

c.飞机票行程单、登机牌、购买机票的付款凭证(刷卡小票,网上支付相关截图记录)

d.会议正式邀请函

e.参会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f.会议手册、论文集等其他参会证明材料(非必须材料)

2.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的材料

a.学生全部申请材料

b.学院研究生境外学术活动资助申请汇总表(由教务管理系统gs.ruc.edu.cn中推荐后生成,需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注意事项:

1.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机票离境、抵境时间必须与出国任务书批复时间一致。其中抵境时间指按照飞机航班正常起飞归国落地日期。(也可提供护照盖章页复印件证明)

2.申请者务必在系统中正确填写工商银行卡号和户名(姓名)信息,如填写错误将导致财务处无法将资助金额入账,如有借款等信息请特别注明

3.财务管理要求2018年票据使用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请务必完成18年度所有学术活动资助的申请。并及时查看后续审核公示信息,关注报销进度,逾期未能完成报销的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附件: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境外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联系人:王老师 62511376)

研究生院培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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