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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关于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18届)的通知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发布时间:2019-02-19

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网讯】有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关于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18届)的通知,详细内容如下:

为了鼓励法学院博士生专注于科学研究,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法学院拟从2018年毕业的博士学位论文中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予以奖励,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8届毕业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含2018年1月或者6月答辩的毕业论文)。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或被推荐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且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2)学位论文选题应为本学科基础理论或前沿课题,写作严谨规范,具有较高创新性。

(3)答辩须全票通过,匿名评阅意见没有低于75分。对于匿名评审低于75分,但导师认为论文确实优秀且签署推荐意见的,可以设置例外。

三、申请方式和时间

申请参与评选,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

(1)博士研究生申请。

(2)导师推荐。

(3)教研室/教研中心推荐。

有意申请者,请于2019年3月1日前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参评,须博士生本人提交以下材料: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书(含基本信息简况、申报理由)(参看附件一);

2.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及五份专家评审意见扫描件。(注:2015年6月及以后答辩的博士论文教务科留存有评阅分数,可以不提交评阅意见扫描件)

(二)申请人还可以提交以下材料:

1.导师推荐意见、其他专家推荐意见;

2.证明博士论文质量和水平的材料(如已发表的、与博士论文主题相关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获得其他奖项的证明等)。

五、评选程序

由法学院博士生工作委员会评选。2019年3月中旬评出结果。

评选结果将在法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十天。

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告期内向法学院博士生教务办提出。

六、奖励

此次共计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4篇。每篇奖励人民币捌仟元。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电话:法学院教务科,钟老师,010-82509229;

(2)材料接收电子信箱:电子版材料请发送邮件至jiaowubanshi@163.com;

(3)材料递交地址:书面材料请递交到明德法学楼615办公室博士教务老师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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